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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介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JSTD)与奥地利科研促进署(FFG) 2022年3月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现开展江苏—奥地利联合研发创新计划首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本计划旨在促进江苏与奥地利双方企业、科研机构间建立联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科技领域共赢合作,共享知识产权管理和技术转让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欢迎感兴趣的江苏与奥地利的企业申报本计划项目,联合研发市场潜力较大的创新产品和应用。

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一)江苏与奥地利的合作伙伴必须组成一个联合体,共同申报本计划项目。

       1.联合体必须至少有江苏与奥地利各一家企业作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且两者无关联关系。

       2.学术/研究实体和其他企业根据各方资助规定可参与项目合作。

       3.项目联合体中单个企业预算不超过项目预算的70%,其关联企业预算记入该企业。

       4.项目联合体中的研究机构预算总和不超过项目预算的50%。

       5.此外,也可与其他非商业机构合作,但仍需满足对联合体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必须具有较高的创新性,且以产业化为目的。

       2.项目将因双方伙伴之间的合作,获得明显成效(如:扩充知识库、取得商业优势、获得使用研发基础设施、实现新的领域应用等)。

       3.项目申报书应体现申请人的国际合作资源,尤其是奥地利申报单位向中国后续输出技术的能力。

       4.项目申报书应明确合作双方各单位的贡献和分工,体现利益的平衡,并对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5.项目合作伙伴应事先就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或工艺的商业化战略达成一致,并就此草签合作协议。

       6.项目的执行期应为6-24个月。

       7.研发外包和服务不属于联合研发创新项目。

       符合上述条件的联合研发创新项目可根据各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程序申报本计划项目。

项目组织方式

       合作双方须共同申报项目。双方牵头申报企业分别向江苏和奥地利的计划执行机构(江苏省科技厅和奥地利科研促进署)申报,单方申报不予受理。双方计划执行机构将对受理的项目进行独立评审、择优推荐,并会商确定拟共同支持的项目。只有共同获得江苏省科技厅与奥地利科研促进署批准的合作项目才能获得本计划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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